最近看到很多新商标注册或商标转让求购的,要求注册第43类的同时也注册第35类商标,好像这成了一个趋势。在这里说一下个人的想法,也算是为客户节省开支。
首先谈一下这两个类别是做什么的。第43类是餐馆、酒店和旅馆之类的,主要是4301小类。而第35类小类别比较多,有广告设计、零售批发等等,在这里就只谈与本文相关的连锁经营项。
之所以在商标注册第43类餐馆商标的同时还注册第35类商标,考虑的就是餐馆的连锁经营。大家都知道,有些大型品牌餐馆并不是一家,而是各地有很多家,有直营店,还有加盟店。这里就有个连锁加盟的需求了。如果只是一家餐馆,那就只注册第43类就可以了,但如果后期做大了,要做多家连锁加盟,那就还需要商标注册第35类了。但是不是一定就要注册第35类呢?我个人认为是不一定。如果是服装第25类,你后期要开服装店,那服装店肯定得注册第35类;同理第3类化妆品,后期要开连锁药妆店也得注册第35类。因为化妆品上的商标跟店铺的商标是两码事。但第43类餐馆就不一样了,因为他本身就是实体店铺。如果后期要开多家,直营店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,加盟店可以获得直营店的商标使用授权就行了。所以并不需要注册第35类。